山东青岛建立房屋定期体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03 作者:辽宁久联 点击数:588112

  在总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危旧房隐患排查工作等经验的基础上,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房屋定期体检制度试点工作要点》,率先提出建立房屋定期排查、精准诊断、分类整治等长效机制,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形成“安全责任人自查、网格排查、部门联查、第三方定期检查”的常态化体检工作机制。

  自查、巡检双到位,房屋状况按时检查。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担负起日常检查、维修养护、隐患整治等主体责任。镇(街道)、物业服务企业等部门应做好检查、监管等工作。居民自建房实现重点管控房屋每月巡查1次、强化管理房屋每季度巡查1次、常态化管理房屋每半年巡查1次、台风等特殊天气不定期巡查,确保监管到位。

  老旧、危房为重点,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对隐患房屋或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当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时,应至少每5年进行1次专业检查;超过30年且无设计使用年限的经营性自建房应至少每3年进行1次专业检查。

  评估、鉴定相结合,存疑房屋精准判断。对排查发现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及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机构开展评估和鉴定,精准诊断房屋安全状况。存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基础下沉倾斜、结构裂缝变形、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等情形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管控、整治同兼顾,危险房屋分类整治。对发现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一楼一册、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分类整治台账,及时采取分类整治措施。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临时封闭等管控措施。

  停用、撤离须果断,应急处置防范风险。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落实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对存在局部倒塌风险等紧急情况下的房屋,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同步组织安全评估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防范房屋倒塌伤亡事故。

  举报、帮扶多元化,系统监管消除隐患。构建社会化监督机制,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建立覆盖城乡的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房屋“一房一码”实现安全隐患发现、确认、整治全链条的“掌上查”“网上管”。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坚持边试点创新、边解决问题,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建立起完善的房屋定期体检制度,保障房屋使用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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