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施十大专项行动全面整治燃气安全

发布时间:2024-01-03 作者:辽宁久联 点击数:588091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正式印发《江苏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提出从现在起,利用三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实施十大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

  根据《实施方案》,江苏省今年将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开展排查整治。同步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十大专项行动,涵盖打击瓶装液化气“黑气”市场、“瓶灶管阀”等安全整治、餐饮等行业燃气使用安全等十大类。

  针对瓶装液化气“黑气”市场,将摸清源头和底数,涉嫌犯罪的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的“问题瓶”“问题灶”“问题软管”“问题阀”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行为;督促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的餐饮企业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录入监管信息系统;对小区车库、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高层建筑等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开展排查整治,引导居民及时更换橡胶软管、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和可调节调压阀,鼓励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紧急切断装置。

  在时间上,方案分为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8月至11月)。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燃气企业场站、燃气管道周边风险区域、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等问题,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拿出严、实、细的举措,开展风险隐患整治集中攻坚。

  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治。江苏省有关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要针对问题短板,组织开展“回头看”。

  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打击“黑气”联动查处惩戒、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闭环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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