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2 作者:辽宁久联 点击数:48738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我厅对辽宁正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65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疑义可以举报或申诉。举报或申诉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材料寄(送)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

邮政编码: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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